高血压之二定义分类

高血压之二:定义分类

高血压是多种病因相互作用,以体循环动脉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心血管综合征,是最常见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之一,也是心脑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,脑卒中、心肌梗死、心力衰竭及慢性肾病等主要并发症。致残、致死率高,严重消耗医疗和社会资源。

人群中的血压呈连续性正态分布,正常血压和血压升高的划分并无明确,这些高血压的诊断标准是根据流行病学数据建立的,我国高血压的分类与程度见下表。(单位:mmHg)

年,美国心脏病学会等11个学会提出了新的高血压诊断标准(/80mmHg)和治疗目标值(/80mmHg),这对高血压的早防早治具有重要意义,但我国还需更多的证据和研究,明确我国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和治疗目标值。

高血压在临床上常分为2大类,即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。

原发性高血压。又称高血压病,占90%以上,查不出具体、明确的病因,常同时伴有脂肪和糖代谢紊乱,以及心、脑、肾和视网膜等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为特征的全身性疾病。该病可能由多种发病因素和复杂的发病机制所致,遗传因素,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,体液内分泌密功能失调,肾脏血管感受器的功能异常,细胞膜离子转运异常以及环境因素、生活习惯、社会因素等均可能参与发病过程。原发性高血压的病因无法简单确定,因为它是遗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多病因、多基因疾病。

继发性高血压病。指继发于其他疾病或原因的高血压病,血压升高仅仅是这些疾病的一个临床表现,是指由某些确定的疾病或病因引起的血压升高,约占所有高血压的5%。继发性高血压尽管所占比例并不高,但它除了高血压本身造成的危害外,与之伴随的电解质紊乱、内分泌失调、低氧血症等还可以导致独立于血压之外的心血管损害,其危害程度较原发性高血压更大。

另外,根据危险因素、器官损害和并存的临床表现,结合血压水平,可将高血压患者危险度可分为低危、中危、高危、很高危4级

低危级。男性年龄小于55岁,女性年龄小于65岁,高血压1级,无其他危险因素者,属低危级。典型情况下,十年随访中患者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小于15%。

中危级。高血压2级或1-2级,同时有1-2个危险因素,患者应否给予药物治疗,开始药物治疗前应经多长时间观察,医生需做出十分缜密的判断。典型情况下,该级别患者随后十年内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为15%-20%。若患者高血压为1级,兼有1种危险因素,十年内发生心血管事件危险约15%。

高危级。高血压水平属1级或2级,兼有3种或更多危险因素、兼患糖尿病或器官损害或高血压水平属3级,但无其他危险因素患者属高危级。典型情况下,随后十年间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为20%-30%。

很高危级。高血压3级,同时有1种以上危险因素,或兼患糖尿病或器官损害,或高血压1到3级并有临床相关疾病.典型情况下,随后十年间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最高,大于30%,应迅速开始最积极的治疗。

(明日更新:高血压之三:流行情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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